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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社團部公告】105年度第四季經審會申請辦法

【社團部公告】105年度第四季經審會申請辦法
 

一、  申請項目:

105年10月至12月之活動費及設備費

其設備費屬經常門

(一般品項之購買(單價須在一萬元(含)以下)與維修費皆可)

二、  申請截止時間:

即日起至105年09月19日(一)中午11:59止

三、  申請辦法:

請參照「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經費補助要點」及「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經費補助標準」

填寫「社團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」及「社團設備補助申請表」(如附件)

以電子檔之形式寄至nsysu.club@gmail.com 

(企劃書收到後會於三日內回信通知,沒有收到回信者,請來電確認,電話:0952-865-579)

四、  注意事項:

1.  本年度新增之時程規劃如附件所示,提供給各社做參考,惟時程可能因作業時間有所微調,

    則以公告為主,恕不另行通知。

2.  欲申請活動費補助請填寫「社團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」,

 欲申請設備費補助請填寫「社團設備補助申請表」,

 未繳交內容填寫不全者內容填寫有誤者皆不予補助;繳交後經各性質委員初審後,若有

 疑義則退回社團修改,讓社團有補交之機會,惟次數僅限乙次經修改後若仍內容填寫不全

 或有誤者則該活動或設備不予補助。

3.  社團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及社團設備補助申請表,請使用附件之表格,切勿使用自行設計

    之表格繳交,設備申請表請詳列廠牌、型號,使用非制式之表格或未依規定填寫者皆不予補助。

4.  檔案格式:統一為word檔,不限版本

 檔案名稱:105-4_xx社_活動費/105-4_xx社_設備費

 信件名稱:xx性_xx社經費申請 (ex.服務性_原學社經費申請)

 Note:若您的社團有一份以上的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,請將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合併在同個檔案

 內,亦即每個社團繳交檔案時至多交上「105-4_xx社_活動費」及「105-4_xx社_設備費」兩個檔案。

5.  各社繳交上述資料時,為避免溝通上有所疏漏,請由各社社長統一寄件,退件時將以各社社長為

    窗口,修改過後之資料亦請各社社長統一再寄件至nsysu.club@gmail.com。

 若因該社負責同學非社長,而相關作業之通知上有所疏漏則責任自負。

 (例:經審會已通知社長修正申請表之內容,但社長未通知該負責同學以致於未在期限內補交導致無法

 補助。)

6.  社團活動經費補助申請表之活動類型請依「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經費補助標準」之活動代號填寫。

7.  請各社團自行留意繳交期限(退件補繳時亦然),經經審會臨時會決議:

 對於遲交之申請書一律不予接受,補助金額以0元計。

8.  相關規定若有變動或更新以經審會公告為主。


如有問題請聯絡:
學生會社團部次長 張哲銘 0952-865-579 或
學生會社團部次長 洪瑞發 0975-420-967 或
學生會社團部部長 謝政諭 0976-313-2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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