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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本校各單位於辦理旨揭活動時,應確實加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宣導,教導學生尊重性別差異。另如不慎發生涉及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規定之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疑似事件,務請確依該法進行通報、調查處理及提供輔導協助,以維學生之人格尊嚴及受教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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