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活動轉知】10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
一、依10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請由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網站(http://www.arte.gov.tw/)競賽活動中,或由國立台灣藝術教育網比賽
徵件專區中下載「10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。
三、大專組由就讀以校為單位,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10件,由參賽者自行下載報名表,於10月25日
前送至課外組,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印,於102年11月1日、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之收件
日,將作品清冊電子表單及光碟、決賽報名表及退件保證書(各兩份,須蓋印)送達指定收件地點,未經
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,概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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